文/王暖
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;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;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,终生的伴侣,最诚挚的朋友;书犹药也,善读可以医愚……古往今来,有太多太多关于读书的名言,读书是中国人几千年历史长河沉淀的情怀,以淡泊明志、以纵观世事。而以往所读的书中,我印象最深的是《活着》。
还记得最初听到这本书,感觉可能无趣地描述一个人的一生,并没有什么特别感觉,而当我终于愿意翻开它,感触却天上地下。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大起大落、悲欢离合、荒诞讽刺、痛苦麻木,幸福美好并不远离他却始终距他一步之遥,勾引着他企图获得幸福的那丝欲望,却在即将得到的欢愉里烟消云散。太过悲剧,也太让人悲痛,初读时,感受着福贵的亲人接连离世的痛苦,内心叹息小人物的悲哀,再读时,福贵在夕阳下对着他的老黄牛说:“福贵,回家了”,又感受到大环境下老百姓的无能为力,从悲悯到共情,对“活着”有了更深的感触。福贵,是福贵的父母对他的满满期望,希望他一生能有福,生活富贵,而福贵的一生却如此波折,而他又给暮年唯一的亲人—老黄牛起名为“福贵”,认为他两命运相似。
书中讲述了福贵少时嗜赌成性,败光家业,父亲被气死,后又为母亲求医而被国民党抓壮丁,回来时,母亲已经去世,妻子为其养育了一双儿女,女儿却不幸成为聋哑人,儿子为县长老婆献血,却因失血过多而死,女儿遇到自己的爱人,却因难产而亡,妻子也遭受不住打击去世,女婿也在工作中不幸身亡,只留下福贵和小孙子相依为命,可命运似乎还未放过他,小孙子因为半碗豆子撑死了,最后的最后,只留下了福贵和老黄牛。
每每读到福贵一波三折的经历,我都感到悲痛万分,也使我对“活着”一词有了更深的感悟。余华说:“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”,所以有了福贵的一生,毕淑敏也曾说过:“活着本身并无任何意义,但是,我们要创造出一个意义”,是的,人有七情六欲,我们为了一定的目标,而去努力,去奋斗,去创造出一个五彩斑斓的人生,去让我们活得更有意义。
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,年轻时因一次意外,双腿残疾,之后又频发重病,生活坎坷,然而他在《我与地坛》中曾说:一个人,出生了,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,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。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,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,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,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。那我们为何不让自己活得有意义。
从另一方面来说,书中所描述的悲惨经历更让我体会到了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幸福,我们所处的时代就是最好的时代,而对于福贵来说,寻死比活着简单太多,到最后,他依然选择活着。活着,短短两个字给予了人生最简短的总结,也赋予了世人最大的勇气。就像余华说的:“活着,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,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呐喊,也不是不自于进攻,而是忍受,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,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、无聊和平庸。”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,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,只要继续活着,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,只留下苍白的结果。而对那个结果,我们终将毫发无伤。